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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新机构


在申请大学认可之前,团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组织必须至少有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顾问,他是卡梅隆大学的现任教师或专业人员。
  2. 会员必须是在校学生(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大学有良好的信誉。必须提交包含成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名册。
  3. 组织应保持至少七(7)名合格个人的成员。
  4. 每个组织的管理人员的累计平均绩点必须达到2.00,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学术或纪律处分,也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入学限制。
  5. 各组织必须按照学校批准的章程运作,章程副本必须在校园生活办公室存档。(章程样本)
  6. 该组织声明的目的不得颠覆美利坚合众国、俄克拉何马州或卡梅隆大学。
  7. 组织必须遵守第九条规定的不歧视政策。如果有宗教社团的学生组织选择基于宗教信仰和习俗限制其成员资格,该组织将被要求在其章程中提出其真诚的宗教信仰、遵守要求、行为标准或使命,以证明限制成员资格的决定是合理的。
  8. 没有任何团体的功能与SGA, PAC或宿舍协会相似。
  9. 如果一个团体的主要职能是充当另一个组织的从属支持团体或辅助分支机构,那么它就不会得到承认。
  10. 不活跃三年或三年以上的组织需要完成被认可为新学生组织的过程。

在小组成立并符合上述标准后,小组应遵循以下步骤获得大学认可:

  1. 至少有一名行政官员和顾问与校园生活办公室会面,审查该组织的章程和任何章程。
  2. 经过审查和建议,办公室将章程提交给学生服务委员会(SSC)进行审查。
  3. SSC审查章程和章程,并与集团代表和顾问会面。
  4. 会议结束后,SSC决定是推荐该组织获得认可,还是将建议反馈给小组进行改进。如果SSC将章程发回集团,它可能会重复这一过程。
  5. SSC的建议将转交给学生发展办公室进行最终批准。

所有新学生组织的申请都要在10月1日(春季学期)和3月1日(秋季学期)之前提交给校园生活办公室。

学生服务委员会考虑的分数

委员会将审查信访组织的章程,并与该组织的代表和顾问进行会谈。SSC的建议将基于:

  • 章程和细则的结构和内容。
  • 小组的宗旨是为大学社区服务。
  • 这个群体符合认可标准的程度。
  • 该组织的目的是否已经被另一个校园实体充分实现。